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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话说“垄断”,几人潇洒几人愁,各说各唱的节奏

发表于2014-09-01

引子:前几日闹的沸沸扬扬的,就是一场大规模针对外企汽车零部件产品的“反垄断制裁”。这次制裁,开出了最大的罚单,也引起了一场空前的争论,作为平民的我,表示不能完全理解,但是只是觉得,如果从此以后,如果汽车零部件能定价合理些,就是好事。


描述:所谓的垄断,记不清政治经济学上给其的“定义”了,在我理解看来,就是一些行业大佬们“合伙”创造出来的“行业联盟”,那么行业产品价格就极有可能被此“引导”了。


延伸:今天的一则新闻,据说长三角某些地区的楼盘“”了,被部分开发商认为是“恶性”,甚至“违背”了当初一致签订的“不”协议。


评论:我对此表示不能理解。如果属实,那这些约定不的开发商们,算不算违法了“反垄断法”,是不是应该也受到点“惩罚”。如果不属实,那么这就属于商业“诽谤”。无论哪有,此种说法都是站不住脚的。反垄断本身,涉及到的就是权益相争,更多时候需要保障的是社会公平。所以在这个房地产格局混乱,面临结构性调整的时刻,既然买房人已经逐步趋于理性,那么希望更多的开发商们也能认清形势,别陷在追逐“暴利”的憧憬中而不自知,时势造英雄,打造适合企业发展的“新常态”才是其明智之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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